农村金融的成功往往需要新型的机构,或是彻底改革现在的金融机构,使之以全新的面貌出现。以小额贷款为特征的农村金融是一种与传统银行完全不同的金融模式。成功的小额贷款机构往往是新成立的,或是对原有机构经过脱胎换骨的改造后的机构。 中国的小额贷款起步并不晚。在国际机构和民间组织的支持下,我们曾经有过300多个小额贷款试点,遍布几乎全国所有的省市。然而绝大部分的小额贷款试点都长不大,不少还半路夭折了。这里的主要原因是金融管制问题。其他国家的监管部门都是在大力推动小额贷款机构的成长,在政策上给予扶持。而我们的小额贷款机构大部分都处于一种非法状态。直到最近,有关部门对小额贷款机构的态度基本上是允许试点,但不允许升格为正规金融机构。因没有正式的名份,人们都是把它当成一个短期的项目来做,而不是一个长期的事业来做。因此持续性不强,规模也比较小。国际成功经验还证明,小额贷款的培训、机构管理、自我监督的成本很高,如果没有较大的贷款规模来分担管理成本,很难有可持续性。 然而,从商业角度看,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机构很难长期存活。如果这是一个长期的机制,因为借款者还款能力以及高操作成本的制约,完全只贷不存的机构在财务上是很难长期持续的,更难以大规模推广。所以,目前这种只贷不存的政策应该只是一个过渡措施,条件成熟时要及时调整。 银监会提出的多元化、低门槛、严监管的思路是非常好的,目前农村金融改革亟需建立一个能够深入到村一级,深入到农户并同农信社形成一些竞争机制的机构,以零售的方式服务农村市场,弥补大银行的业务空白。在实际操作上,国家应早日出台相关的规定或激励机制,引导多层次机构介入,像农行、农发行、国开行甚至其它商业银行都可积极参与批发贷款项目,为基层金融机构服务。农村金融服务方面我们不缺大血管,缺的是毛细血管。村级金融机构的多样化不仅可以制造一个很好的毛细血管系统,而且对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滋养大血管有着同等重要的意义。 对于这些毛细血管,只要他们按照市场规律办事,适应中国农村和农民需求,解决农民问题,应该像大禹治水一样,宜疏不宜堵,让他们与村镇银行共同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互相补充。中国的农村金融正处于一个大发展的关键时刻,但是,仅靠金融机构本身,并不能完全解决三农问题。换句话说,国家有必要也有责任来帮助农村金融机构克服各种障碍与不足。政府准入政策、税收政策、监管政策、资金政策以及各种政策的支持能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借力于民间社会投资资金,我们一定能在农村金融的发展上取得重大突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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