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银董事长孙正义发表与阿里巴巴的“和解表态”后,“支付宝事件”仍余波未平。经过近期的发酵,这一事件已演变成整个业界对中国互联网企业发展根基甚至是赴海外上市 公 司 根 基V IE (V a ria b leInterestEntities,直译为“可变利益实体”,国内一般称为“协议控制”)结构前景的关切。
有分析人士指出,V IE结构已在国内存在十余年,在很大程度上支撑起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还为中国企业赴海外上市提供了可行之路,而且并未遭到主管部门的禁止。但阿里巴巴集团C EO马云在澄清“支付宝事件”时的表态,却将VIE推到了风口浪尖。
现状
VIE结构被广泛采用
V IE结构为国际会计概念,指离岸公司通过外商独资企业,与内资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来成为内资公司业务的实际收益人和资产控制人,以规避国内《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限制外资进入的规定。通过V IE结构,国内企业可以顺利完成赴海外市场上市或融资。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开始,通过V IE结构实现海外上市的国内企业约为250家,其中在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市场上市的中国企业,几乎全部采用了V IE结构。
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国内对外商直接投资增值电信等领域有着严格限制,相关法律要求投资外商必须是产业投资者。因此,众多国外基金等财务投资者,被政策挡在了门外。
而在当时,国内互联网产业开始起步,发展势头迅猛,急需外部资金支持。由于互联网业务在国内法律上归属于“增值电信业务”,因此为绕开限制,国外投资者和国内公司,通过签署一系列合约展开合作,并最终创新出V IE结构。
V IE结构在新浪2000年赴美上市时被首次采用。新浪当年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在美国上市的“SIN A .C O M”,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控股公司,通过V IE结构,SIN A .C O M获得了新浪的国内实际运营公司北京四通利方、北京新浪互动广告等公司的权益,因而拥有了被国外资本市场所认可的价值。
随后,搜狐、百度等一大批中国互联网公司都通过这一方式成功融资,并最终实现上市。2007年11月,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阿里巴巴B2B公司,也以这一方式实现在香港上市。而V IE结构的广泛采用,也促使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 A PP)对其认可,并专门为此创设了“V IE会计准则”,允许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在该架构下,将国内被控制的企业报表与境外上市企业的报表进行合并,一举解决了曾困扰中国公司的财报难题。
V IE结构的实用性,使越来越多的传媒、教育、广电领域企业接受了这一模式。伦敦花旗银行分析师梁嘉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2003年证监会取消对红筹上市的境内审查程序后,V IE结构获得了更多试图赴海外上市公司的青睐;2006年8月商务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业内称“10号令”),收紧了对国内企业赴海外上市的审批,随后众多非电信、教育、广电等受限领域的企业,也开始尝试V IE结构;目前在美国和香港市场上,不少从事服务业、煤炭业、消费品业的中国公司,也已采用了V IE结构。
危机
VIE合法性引业内关切
尽管V IE结构已在国内存在了十余年,但近期马云在澄清“支付宝事件”时“央行不允许支付宝适用V IE结构”的表态,却引起业内对V IE前景的关切。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马云的表态使“V IE合法性”成为业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如果V IE不合法,可能会给众多中国公司造成巨大影响。
美国MarketWatch等机构指出,马云的表态可能引发投资者对V IE结构的担忧,并可能会被做空者利用,进而使目前身处财务丑闻和造假危机中的中国概念股雪上加霜。
不过,梁嘉认为,目前还不需要对V IE的前景担忧。他介绍说,从新浪2000年赴美上市伊始,V IE已经在中国市场存在了十余年,超过200家上市公司采用这一模式,而在没有上市的公司中,采用这一模式的公司更是不胜枚举。因此,国内主管部门不可能突然对其禁止。一位长期从事企业赴美上市工作的律师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进一步补充,尽管V IE处于“灰色地带”,但截至目前还没有任何主管部门对其叫停。
由于马云近期表态称“央行不允许支付宝适用V IE结构”。而在此之前,有消息称,一季度央行发函要求企业说明外资直接控制或者协议控制情况,并口头通知,凡是外资控股、参股或协议控制,一概不受理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对此,有业内人士担忧,主管部门对V IE的态度可能正在发生转变。
i美股分析师梁剑指出,如果V IE结构不合法,对于海外上市(以及还没上市)的企业股东来说,是灾难性的。采用V IE结构的海外公司只是一个壳,因为拥有一份与内资公司的长期协议而具有价值。如果V IE协议出现问题,壳将一文不值。
另有部分国内高管担忧,一旦V IE不合法,其融资渠道功能可能会大打折扣。京东商城C E O刘强东表示,京东商城也采用了V IE结构,但外界对V IE的担忧可能使企业未来的融资变得异常艰难。
美国投资机构C olum biaC apital投资经理张超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对于国内互联网公司和创新性公司而言,V IE是重要的融资渠道,所以其合法性备受关注。张超认为,目前“支付宝事件”未必会对国内企业融资甚至上市造成实质影响。他解释,中国公司的高成长性对投资者吸引力巨大,为求回报,投资者不会贸然退出,更不可能放弃投资中国公司。张超还指出,孙正义近日向外界释放出和阿里巴巴的和解信号,足以说明,投资者不会因V IE身份问题,而放弃中国公司。
判断
VIE被叫停的可能性很小
对于马云的表态,有分析人士指出,“支付宝不适用V IE”一说,可能只是马云在为“支付宝事件”中的先斩后奏找借口。目前,央行仍未就这一说法表态,更没有公开叫停V IE。因此,V IE因“支付宝事件”而被叫停的可能性很小。
有消息称,“支付宝事件”造成的业内震动,已经引起央行关注,并开始研究V IE等相关问题。目前央行并未给出处理办法,只是称不会主动要求企业清理协议控制。
张超介绍,新浪在上市时,已就V IE结构和当时的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进行过沟通,而随后不同领域的企业在赴美上市时,也就能否适用V IE结构,和商务部、广电总局等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过磋商,并且需要接受证监会等部门的严格审查。这说明,主管部门对V IE结构持默许态度。
美国PillsburyW inthropShawPittm an L L P律师事务所律师托马斯?舒史密斯(T hom as Shoesm ith)撰文称,2006年和2009年,当时的信息产业部和新闻出版总署曾因网络“扫黄打非”等问题,发布过《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等警示性文件,并对相关公司的V IE结构进行过审查,但并未禁止V IE存在。舒史密斯认为,从上述实施判断,国内主管部门对待V IE的态度上,只是针对具体的违规事件,并不禁止存在。
另有业内人士认为,V IE已存在十余年,主管部门并未叫停,说明已被认可,即便是金融领域,V IE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易凯资本C E O王冉在分析V IE结构是否会危及国家金融安全时介绍,中国最重要的四大商业银行都有外资股份,各大银行也都和V ISA、万事达等信用卡机构联名发行信用卡,说明主管部门并不排斥外资进入金融业。以此类推,支付宝采取V IE,以及V IE结构本身同样不会对金融安全构成威胁。
张超同时提醒,盛大科技同样采用了V IE结构,而旗下的盛付通则顺利拿到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说明央行认可第三方支付领域中存在的V IE结构。
梁嘉认为,V IE结构已经在国内生根了十余年,涉及数万亿美元资产,并成为众多科技企业、创新性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在中国深度开放的大背景下,应该给其生存空间,并使之阳光化、合法化。(侯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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