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冰 锋
从2007年到2009年三年间,我国房价像过山车一样经过了惊天逆转。 然而自2009年至今我国的房价就像打了兴奋剂一样亢奋,一路高歌猛进、屡创历史新高,部分地方的房价甚至远远超过了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房价,可谓领先世界先进水平。针对这种极不正常的房价疯涨,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抑制房价疯长的措施和政策,中央从“国四条”到“国十一条”再到“9.29新政”,以及央行房贷政策调整及加息,可谓是猛药连连,地方政府也不断采取了相应的“打压”政策,虽然一些地方偶尔出现了短暂的成交量萎缩,但房价不但依然未见点滴下降,反而屡屡不断“逆势上扬”。
据国家统计局权威发布的资料:今年1-9月,我国七十个大中城市的房价同比除1月、8月、9月的增长在9%以上外,其余月份均超过了10%;环比除6月微跌0.1%、7、8两个月持平外其他月份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土地购置费7111亿元,增长83.7%。 财政部资料显示: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为14239.7亿元,比上年增长43.2%,土地出让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达20.8%。其中,中国70个大中城市土地出让金共计10836亿元,比2008年增加140%,比“疯狂”的2007年增加49%,占当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的76%。还有相当一部分省市的土地出让收入进入了地方小金库。相当一部分城市的土地出让收入超过了本地年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数据我们不难发现我国房价不但未受到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反而仍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按照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成思危的说法:在房价的四个组成部分中,土地出让金、税费收入已经远远超过了50%。随着地价和税费的不断增高,房地产商们的利润自然也在不断水涨船高。这些的数据足以说明了土地财政是房价疯长的最大推手!
CPI的不断增长和居民收入的“被”增长,实际上的银行负利率和起征点过低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等层层盘剥导致了绝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的财富最小化,而地价的狂涨更使得这部分囊中羞涩的人群望楼兴叹。超过85%以上的中低收入人群买不起商品房已经成为我国不争的事实,地价和房价的不断攀升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激化政府与民众矛盾的重要近因。
是什么保持了我国房地产价格的“一枝独秀”?我认为无疑是欲罢不能、挥之不去的利益链。这条利益链一方面连接了政府和房地产商,一方面连接了银行和房地产商。
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的领导不是遵循“一心一意搞建设,聚精会神谋发展”的宗旨发展地方经济,而是热衷于土地财政的收入增加和“形象工程”的建设,这样做既缺失了经济建设的动力,更滋长了片面追求地方利益和腐败因素的产生。土地财政的持续增加使得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断虚高,而这些收入在很大程度上用在了“形象工程”和“楼堂馆所”的建设上,忽视了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而在地方的土地出让收入过程中,暗箱操作、利益驱使又导致了腐败和违纪违法的产生。为了地方的收入和个人的利益,一些政府官员们不惜冒着严重违法的风险铤而走险,疯狂敛财,可见利益诱惑何等之大!
而很多银行秉承“嫌贫爱富”的原则,更受暂时利益的驱使直接或间接地向房地产商大量放贷,使得银行利润屡创新高。他们对房地产商们热情四射,似乎对房地产业的巨大泡沫视而不见,似乎忽略了这些贷款的巨大风险,似乎对于国家赋予他们的权利和责任无关己任,似乎对华尔街的金融危机缺乏足够的认识,似乎对历史和他国的惨痛教训无动于衷,似乎对民众的需求置若罔闻。凡此种种,无非是对既得利益的满足和短暂自身利益的渴望。据我国央行发布的数据: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目前有总资产约为20万亿元。不良资产占5%,如果加上房地产贷款的数万亿,占总资产的一半以上(当然房地产贷款不能简单归结到不良贷款中)。假如房地产泡沫一旦破裂,我们的国有银行能背负起着这样巨大的包袱吗?是否会像“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样导致我国银行业的大崩盘、导致我国经济的大崩盘呢?美国、日本和德国的惨痛教训还不够让我们警醒吗?
土地是国家的土地,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国家的建设和社会的稳定永远离不开人民大众,他们应该享受六十年来国家建设和发展的伟大成果,更应该享受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国力不断增强所带来的福利。只有果断斩断土地出让过程中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的非法利益链,果断斩断银行与房地产商之间非法的利益链,才是房价回归正常轨道之时,百姓才会居者有其屋,国家才会稳定,社会才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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