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民意结束 公众建议重污染地提前公布PM2.5
PM2.5真的有可能纳入空气质量标准了。5日24时,环境保护部对外公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三次征求意见稿)结束意见征集,公众普遍赞成将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纳入标准。
11月16日环境保护部对外公布以上这两份征求意见稿,立刻引起社会极大反响,其最重要的一个突破就是环保部拟将PM2.5这一更细小粒径的可吸入颗粒物纳入空气质量常规监测。
环保部昨天表示,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得到了广大公众、专家等社会各界和各类媒体的热烈响应,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截至本次征求意见工作结束的时间5日24时,通过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各类意见1500余条。公众普遍赞成《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将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纳入标准,建议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步实施,部分污染重、有条件的地区应在2016年1月1日前提前实施。
意见征集也显示,公众建议调整标准分区和分级、部分污染物限值等标准文本内容,同时,建议标准实施后加强监测,及时公布数据,使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
环保部表示,下一步将吸取和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标准草案,争取尽快正式发布。(吴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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