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偌馨
缓解资本压力_银行仍选次级债?
在一个月前的工行中期业绩发布会上,工行董事长姜建清曾表示,以次级债补充资本是价格比较低廉的方式,工行是否会使用要根据需求来看,但未来肯定是以利润补充为主渠道。
言犹在耳,9月26日晚间,工行却公布了新一轮的债券融资计划。该公告称,公司拟新增发行不超过70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短于5年的次级债券用于补充资本。
从今年中报来看,各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均高于监管要求。但虽无近忧却有远虑,特别是随着巴塞尔协议Ⅲ“中国版”正式推行,银行的核心资本和普通股权限要求均被大幅提升。
根据银监会8月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规实施后,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1.5%,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则不得低于10.5%。而截至今年6月30日,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82%、9.36%、10.01%、10.42%、9.41%,距离新标准仍有一定距离。
尽管新规实施有一定的缓冲期,但银行的融资压力却不容小觑,发行次级债已成为商业银行补充附属资本的重要方式。此前,姜建清表示,按照法规在工行净资本的25%范围内都可以发行次级债,工行还可以发行约1000亿元次级债。此次,工行发行的700亿元次级债已逼近这个上限。
除了工行,其他大行今年也均有“动作”。农行在今年1月5日召开董事会,决定拟发行500亿元次级债用于补充附属资本;中行于今年5月刚刚完成320亿元的次级债发行,暂无新计划;建行则在6月10日公布发行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的决议。而据境外媒体报道,交通银行也拟于近期发行260亿元人民币次级债,期限或为10年和15年。
英大证券研究员李海燕在报告中指出,在二级市场不景气之际,银行尽量不采用公开增发或配股方案,如果采用基本上都是以定向增发或配股方式,从而避免对二级市场带来冲击。在这种背景下,基本上采用发行次级债方式成为众多上市银行的普遍选择。
但在日前举行的“2011年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行长联席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表示,在巴塞尔协议Ⅲ的约束下,银行通过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金的方式将受到严格制约。股份制商业银行要转变发展模式,将过去主要依靠外部融资向内部开源节流转变。(网编 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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