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初的齐鲁银行案,到年中的富滇银行案,再到当前中行内蒙古分行案,中国银行(2.88,0.03,1.05%)业的操作风险呈全面上升之态。
据《新世纪周刊》昨日报道,中行内蒙古分行行长张凤槐之妻在2011年7月19日遭绑架,起因是一名叫图雅的放贷人在中行呼和浩特支行“内鬼”的帮助下,将储户的资金转走,并按照图雅的指示,进入指定的账户、投机获利,上述行为在6月份被中行总行大额账户监控系统发现,中行内蒙古分行随即将涉及此案的3名工作人员停职,此举导致了图雅的资金链断裂,“走投无路”的图雅于是绑架行长夫人,意图以此换取3名银行员工复职。
中行对外联络部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微博)》记者表示,在公安机关案件侦查结束之前,该行将不予置评,在回答关于本报记者涉案金额是否如报道所说有数十亿元时,该人士表示,“涉案资金没有报道中的那么多”。
2011年以来,中国银行业案件频发,纵观这些案件,大多有两个特点:一是银行资金从体系内转出体系外,进行借贷谋取高额收益;二是涉案银行前中后台配合作案。
多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指出,案件的发生,固然与银行风险内控的缺失有关,但宏观政策因素和资金市场利率双轨制也是造成大案频发的重要因素。
内因:内控失位
在中行内蒙古分行案中,内控失位被认为是重要内因,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涉案人员突破了中行内控的第一道防线,却最终暴露在中总行内控的第二道防线上。
在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管理上,中行布有三道防线:其各级机构、业务经营部门及员工是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总部(操作风险)与业务管理部门是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稽核部门是第三道风险。
据报道,在该案中,呼和浩特支行3名工作人员充当“内鬼”,员工的第一道防线自然无存,但幸运的是,中行总行大额账户监测系统发现了内蒙古境内40多个账户资金异常,并进行了报警。
“总体来说,大型国有银行操作风险并不严重。”某国有大行战略管理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在他看来,在预防操作风险上,加强员工教育是第一要务。“操作风险不可能消除,最重要的是银行要加强对内部员工的管理,提高自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并将精神落实到业务中去”。
对于国有大行来说,地域的不同,造成了风险管理水平和监管力度的差异,而这被认为是案件发生在基层分行的重要原因。建行北京某支行业务条线主管表示,国有大行在大城市的分支机构风险控制已经做得很到位, “出事的主要是银行的基层机构,基层行那里,总行控制力弱,监管又不严”。
事实上,最近以来,国内外监管当局对于操作风险的关注正在升级。
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银监会2011年将“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深入推进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7月份的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会上也要求,银行要“继续保持对案件防控的高压态势”。
外因:宏观政策和利率双轨制
但银监会的审慎态度,并没有阻止案件的发生。
宏观经济政策的“前松后紧”和体系内外“利率双轨制”带来的巨大套利空间,被认为是涉案人员“铤而走险”的重要外因。
广东金融学院代院长陆磊撰文称,不应仅仅把责任归咎于银行内控,流动性泛滥也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
陆磊的逻辑是,2009年流动性的泛滥造成资产价格飙升,使得从事腾挪资金的人误以为资产价格收益率会长期维持高位,其借入大量资金后,遇到货币紧缩,伴随着投资标的价格变化,自身运用杠杆过度,“不得不”用更高的承诺回报予以借新还旧,此时,骗局才真正形成。
如果说之前流动性的泛滥使从事借贷者误以为尚可维继的话,那么,利率双轨制的巨大利差加强了他们的放贷动机。
当前,由于利率市场化尚未进行,在中国利率体系中,存在着受管制的存贷款利率和已完全市场化的民间借贷两种利率体系,因此,将体系内资金腾挪到体系外,便可获得超额收益,这被业内专家认为是近期民间借贷“疯狂”、银行大案频发的重要原因。
(网编 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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