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商品存在一定价差是正常现象,部分商品中国价格高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有流通成本(包括运输成本、超市入场费等)、财政补贴、生产成本等原因,其中,税制结构因素对进出口商品价格影响比较大。中西税制结构差异使中国出口商品价格中所含税收较少,而进口商品价格中所含税收较多。总体上看,由于CPI是综合性指标,主要受社会总供求关系的影响,关税税率的降低并不是CPI降低的决定性力量,但关税税率的改变可以影响国内外商品价格结构。通过国际贸易,改变税制结构,有利于减少中外商品价差;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对正常经济活动和价格的扭曲;有必要逐步下调中国奢侈品进口关税和消费税税率。
一、中美商品存在一定价差是正常现象
目前有些同样商品在美国价格低于中国,即便中国制造的商品,美国也可能比中国便宜逾50%。其实,同样商品在不同国家,价格存在一定差异是很正常的,只要是在合法竞争条件下形成的价格,高一点或低一点,都是市场的正常现象,完全相同才是很偶然的。总体说来,美国的农产品、奢侈品、住房较中国便宜,中国的人工服务(如理发、保姆、教育、医疗、酒店)、知识产权产品(如书刊、音像制品)会比美国便宜。美国农产品便宜,主要是由于美国政府对农产品补贴较多,美国奢侈品便宜主要是由于中国进口奢侈品所含的商品税较多,美国住房便宜主要是由于住房是非贸易品且美国人均宜居土地面积较大。同样商品在中国和美国,价格互有高低,说中国价格普遍高于美国是不恰当的。
部分商品中国价格高于美国,主要原因有:税制结构、非贸易品、流通成本(包括运输成本、超市入场费等)、消费习惯、财政补贴、生产成本等。其中,税制结构因素对进出口商品价格影响确实比较大。
二、关税对物价总水平的影响
总体上看,由于CPI是综合性指标,主要受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力量对比的影响,因此,关税税率的降低并不是CPI降低的决定性力量。
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WTO,自2002年起逐年调低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已由当时的15.3%调整至目前的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由18.8%调整至目前的15.2%,工业品平均税率由14.7%调整至目前的8.9%,还有部分商品实现了零关税。关税的税则税目进行了较大范围的调整和细化,税目数量由2001年的7111个增加到2011年的7977个,增加了12.18%。2009年我国进出口贸易金额和关税收入分别是2002年的3.56倍和2.11倍,关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例从2002年的3.99%下降到2009年的2.49%。
因此,从2002年至今,进口关税的平均税率是不断降低的,而物价水平却不断走高,2010年底CPI定基指数比2002年底高26.58%。关税税率与CPI涨幅没有显著正相关关系。但是,关税税率的变动会影响不同商品间的比价关系,进而影响社会商品的价格结构,从而对整体物价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理论上,关税主要是通过税率的改变来影响供给和需求继而影响国内、外商品的价格水平。
(一)进口关税的征收会带来了进口商品在本国市场的价格上升和外国市场的价格下降,而这种上升和下降的程度取决于国内市场对该种商品的进口需求弹性和国外市场对该商品的出口供给弹性。当外国的出口供给弹性不变,如本国进口需求弹性很小,意味着价格上升一定比率导致的进口需求量变化比较小,关税导致的价格变动主要由国内承担,即国内价格上升较大,外国价格下降较小;如进口需求弹性比较大,意味着价格上升一定比率导致的进口需求量变化比较大,因此关税导致的价格变动主要由外国承担,即国内价格上升较小,国外价格下降较大。同理,当本国进口需求弹性不变时,外国出口供给弹性越大,本国承担的关税份额比例越大。
(二)出口关税的征收会带来出口商品在本国市场的价格下降和外国市场的价格上升,而这种下降和上升的程度取决于国内市场对该种商品的出口供给弹性和国外市场对该商品的进口需求弹性。当外国的进口需求弹性不变时,如本国出口供给弹性很小,意味着价格上升一定比率导致的出口供给量变化比较小,关税导致的价格变动主要由国外承担,即国外价格下降较大,本国价格下降较小;如出口供给弹性比较大,意味着价格上升一定比率导致出口供给量变化比较大,因此关税导致的价格变动主要由本国承担,即国内价格上升较多,国外价格下降较少。同理,当本国进口需求弹性不变时,外国出口供给弹性越大,本国承担的关税份额比例越小。如2008年5月,为了稳定国内的磷肥价格,我国对磷矿石和黄磷加征100%的出口特别关税,2008年9月为了抑制化肥产品出口过快增长,满足国内市场需求,我国将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别出口关税上调至150%,并实施至2008年12月31日。
三、税制结构对商品价格的影响
中国税收以间接税为主,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税收一般以直接税为主。2010年中国间接税占税收收入的75.97%,间接税中海关代征税收占税收收入的17.10%,美国联邦税收中间接税占税收收入的4.27%,间接税中关税占税收收入的1.17%。因此,在价格构成中,中国商品价格中包含的商品税比重要远高于美国。
对贸易品来说,不同的税制结构对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影响不同。例如,一辆离岸价是20万元的小汽车,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汽车,离岸价格中包含的税收比较少(税收中占比大的间接税大多办理了退税,不能办理退税的直接税占比又很小),进口到美国,运费约为离岸价的6%,保险费约为离岸价加运费的0.3%,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税率约为5%(各州不同,中位数5.15%,平均数为4.76%),则该小汽车进入美国市场的价格约为22.88万元。但美国进口到中国的汽车,离岸价格中包括的税收比较多,关税税率为25%,进口到中国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25%(假定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运费约为离岸价的6%,保险费率约为离岸价加运费的0.3%,离岸价20万元的小汽车过了中国海关到中国消费者手上变成五六十万元就很正常了。
从上例可以清楚地看出,由于中国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较高的间接税税率,导致同样离岸价格的商品,从中国出口到美国市场的价格,大约只有从美国进口到中国市场的价格的一半。
在中国减间接税有利于减少中美一些商品的价差。这是因为直接税的税负难以转嫁,主要由纳税人承担,间接税税负能够全部或部分转嫁给他人承担,在我国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关税。中国的税制结构使得中国商品中的税负较容易较嫁给消费者。
第一,国内外商品价格有一定差异是正常的,只要价差的形成是公平、合法的,就不必人为地努力消除价差,鼓励通过国际贸易缩小价差,正如允许通过套利缩小同一金融产品在不同金融市场上的价差。
第二,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对正常经济活动和价格的扭曲,通过宏观政策的协调配合来平衡国际收支、改善贸易条件。以奢侈品为例,中国奢侈品进口来源地主要是发达国家,发达国家税制结构是以直接税为主,因此产品价格中包含的税收主要是直接税。这些产品进口到中国,而中国是以间接税为主的,所以这些产品就要被征收大量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等间接税,这实质上是一种很隐蔽的双重征税,其结果是这些产品到中国后,通常价格较同样产品在原产国的价格高出一倍以上。过高的价差,使国内很多奢侈品需求转移到境外,扭曲了正常的奢侈品消费行为。其次,中国奢侈品进口关税税率较高。以汽车为例,美国平均为2.5%,中国为25%,加上增值税、消费税,我国奢侈品进口税负是非常繁重的。高关税并不一定是保护和培育民族产业的较好办法。我国家电产业是较早开放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受到的关税保护也较少,十几年来,我国家电产业在国际竞争中日益强大,也是中国在国际上最有竞争力的产业之一。相反,受关税和海关代征税收保护严重的中国奢侈品行业,在国际市场上却没什么竞争力。最后,从组织财政收入的角度看,重税未必带来更多收入。重税的结果必然是扭曲交易、境外购物、激励走私、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最终并不利于相关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
第三,改变税制结构有利于缩小价差。中外税制结构存在较大差异,中国的间接税占比较大,直接税占比较小。进口到中国的外国商品价格中一般包含了大量的直接税,又要征收占价格比例较大的间接税(主要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反倾销税、特别关税等),而中国出口到西方的商品价格中一般包含被征收的直接税占价格比例较小。因此,在中国减间接税有利于减少中美一些商品的价差。
(熊鹭博客 网编 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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