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一直在自己身边,密码也没有交给其他人,然而卡内资金却不翼而飞,犯罪分子的猖獗可见一斑。更让人吃惊的是,在这其中,被储户十分信赖的银行员工竟然充当了帮凶的角色。
近日,上海司法机关查获了一起关于买卖银行客户信息的案件,总计19名涉案人员中,出现了4名银行员工的身影。这一严重打击储户对银行信任的信息瞬间引发了轩然大波。
储户信息遭低价售卖
据《证券时报》报道,上述案件涉及到的银行分别为某国有银行福州鼓楼支行、某国有银行武汉黄陂支行、某国有银行无锡荣龙支行以及一家城商行,共4名员工。目前,这3家银行的4名涉案员工已有两名被检查机关批捕,另两名因情节较轻未予批捕。批捕罪名包括涉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和涉嫌出售公民信息罪。据了解,涉案人员累计出售银行客户征信记录、信用卡资料超过2500条。
据了解,该起案件涉及上述3家银行的员工出售客户信息资料,主要包括客户征信记录以及银行卡卡号。
其中,征信记录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同时,还包括交易信息,比如信用卡信息、贷款信息。各家银行内部员工可通过内网查询,可以获得客户银行卡卡号、开户时间、开户银行、余额等,并可以查询到账户流水。
与给银行客户造成巨大资金及个人信息损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银行员工出售这些资料的价格却非常低廉。
据涉案员工介绍,一条征信报告10元,“打包”查全家50元。而一个银行客户的卡号、余额、开户银行、开户时间、一整年的流水账总和40元到180元不等。
利益链条曝光
此前,被出售的银行客户资料一般仅用于向私人侦探、高利贷从业者、企业提供信息,随后则发展到了通过银行员工知晓银行卡号再行复制相同卡片盗取钱款。目前,出售信息已被用于通过网上代缴各项事业费来盗取钱款,这一方式更为可行且普遍。
由于对银行信用卡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在加强,通过复制相同银行卡,犯罪嫌疑人去银行及ATM机取现较为容易被公安部门掌握及抓获,如今通过网上支付则可避免这样的风险。
该案件中,主犯朱华首先在网上购买事主信息(包括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随后通过两名中介(这两名中介再次通过8名中介)找到银行“内鬼”查询客户信息后,知晓事主包括银行卡号、余额等相关信息,而后利用代缴各项事业费的方法获取账款。这样也就直接导致了被害人在银行卡未遗失、密码未泄露、从未开通网银的情况下造成损失。
据介绍,其操作手法为,通过淘宝网开设店铺,利用低于市场价的各项代缴公共事业费来招取“二中介”。以代缴手机通讯费为例,朱华先以“9.3折”来吸引该网站“二中介”眼球,“二中介”又以“9.8折”优惠来代缴通讯费,从而赚取3元差价。
由于朱华掌握的银行客户信息量较大,他获知银行卡号及卡内资金后,便用银行客户的身份证、车牌号、生日、家人生日等常用要素猜测银行卡密码。一旦得手后,朱华用不打折的价格以被害人的银行卡向移动或联通公司支付通讯费,从而完成整个交易。期间,朱华本人利用“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在“让利”7%后盗取客户银行卡资金。随后,他通过市场上买来的数张银行卡,将款项转至这些账户内,利用手下专人去银行和ATM机取款,这样避免了复制相同银行卡号成本较大且容易被公安机关查获的风险。
目前,银行员工出售客户信息、多层中介层层赚取差价、非法盗取客户银行卡卡内资金,这样一整条利用银行客户信息涉嫌犯罪的利益链正在逐步完整。在业内,这样的手法是否普遍,不得而知。不过网络上“漫天”的广告似乎可以说明这个行业的火爆。
储户惊愕专家疾呼完善法规
“银行员工待遇已经可以了,竟然还干这事,相关部门应该严惩不贷!不然以后老百姓还有谁敢存银行 ”这一事件的曝光让人们对商业银行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事实上,此前不久,某国有商业银行刚刚曝出一起涉嫌泄露个人信息的案件。该行河北保定一家支行冒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上百学生的名义开办银行卡。目前受害人已经就此事向北京海淀警方报案。
此外,也有媒体曝出,某银行客户资料的抵押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被当成废纸卖给了废品收购站。其中有些资料上还盖有鲜红的印章,客户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个人财产等一览无余。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上述“涉事银行”,其中一家银行的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该行内部正在追查此事,倒卖客户资料的性质非常恶劣,该行一定会严肃处理。他表示,北京地区尚未出现此类情况,并且该行一定会严格管理,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而另外一家相关银行则以“内部处理中、未有结论”。为由拒绝回应。
“客户将最核心的财产等信息毫无保留地交给了银行,银行应当对客户信息资料负保密之责。出现银行人员售卖客户信息的事,暴露了银行在管理上的漏洞和责任心的缺失。”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建议,要杜绝此类事件就必须从严管理,监管机构应当明确立法,对售卖、泄露客户信息给予相应处罚及监管措施。
由于银行掌握的客户个人账户信息通常较为详尽,因此,被不轨之人利用和讹诈的价值也就更大。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我国《商业银行法》和《储蓄管理条例》早就对银行保护客户资料提出了相当具体的要求,但部分银行内部管理混乱,法律意识不够,导致了泄露事件的频繁发生。
上述法律界人士对记者介绍道,我国《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但是由于很多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达不到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难以追究刑事责任。他建议,司法机关应该根据最新的情况,添加一些必要的司法解释,这样可以更进一步有效打击涉及个人信息方面的违法与犯罪。
责任编辑:NF076(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潘敏 孟凡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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